廣東省戶籍制度改革新政策,江門市購房入戶條件
29日江門召開該市市政府十四屆88次常務會議和市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根據意見江門將取消購房入戶卓面積需為50平方米以上的限制并增加了租房入戶的規定。
意見明確從1月1日起全市取消農業、非農業以及其他所有戶口性質劃分統一登記為廣東省居民戶口實行城鄉戶籍一元化登記管理并停止辦理戶口農轉非和非轉農。
意見還修改了購房入戶的規定。因為在今7月省政府英的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對以合法穩定住所入戶的卓面積沒有進行限制但江門市區目前對購房入戶的卓面積規定為50平方米以上因此江門此次修訂將刪除對卓面積的限制。
此外按照購房入戶的政策規定申請人需提供房屋產權證和國土證才能辦理購房入戶手續。
江門市在購房入戶政策實施過程中不少購房者購買商品卓后由于各種原因導致延后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和土地證致使其本人和家屬無法及時將戶口遷入江門
。對此意見將對辦理購房入戶須提交房屋產權證和土地證修改為憑住建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和全額購房發票辦理。